一)基本条件
1.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、遵守宪法和法律;
2.热爱高校教育事业,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素养;
3.身心健康,服从工作安排,有较强的岗位适应能力;
4.符合相关学历、专业及其他要求。
(二)有下列情形之一者,不得应聘:
1.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;
2.尚未解除党纪、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;
3.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;
4.曾在招聘考试中被认定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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